内部制度:淄博市实验幼儿园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发布时间:2018-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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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管理,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园存在的任何安全生产隐患,任何个人均有权举报。
二、举报方式
1、书面举报。举报人可将举报材料直接投放到园长信箱或安全办公室,安办记录在案,并报领导批示,督促办理,做到有举必查。
2、电话举报。举报人可直接打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2802216 2181969
3、电子邮箱举报。举报人可发电子邮箱举报。
电子邮箱地址:zbsyyeyab@163.com
4、举报人员举报时情况要真实,不得虚报、假报。对举报人不愿公开姓名、身份以及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我园将尊重举报人的权力给予保密。
三、举报调查
接到举报后,幼儿园根据举报内容,督促相关部门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或调查处理。要做到方案具体,人员到位,措施落实,督查彻底,查处有力。
四、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表彰。
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