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网站公告
2020年淄博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4 浏览次数:2324 文章来源:

  根据《2020年淄博市市属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规定,现就现场资格审查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公开招聘已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7月17日(星期五)上午8:30—10:30
  地点:淄博市实验幼儿园教科研综合楼一楼报告厅(淄博市张店区汇文路与香港路交汇口南100米,淄博市实验幼儿园西门进入)
  三、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主要材料
  (一)报名表、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各1份,其中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在资格审查公告发布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教师A岗位须提供:学历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及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
  教师B岗位须提供:学历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上续学历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
  (五)同意应聘证明原件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总量内人员外,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六)工作经历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教师B岗位须提供,具体为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复印件。
  (七)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办理面试通知单用)
  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面试缴费手续,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四、其他事宜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二)资格审查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凡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人员,无论合格与否,均要按规定将提交审核的材料复印件交与招聘单位,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妥善保管备查。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0年淄博市市属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3-2181969
  附件:
  1.2020年淄博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同意应聘证明(式样)
  3.现场资格审查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淄博市实验幼儿园
                           2020年7月14日
 

上一篇:2020年淄博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递补资格审查公告 下一篇:2020年淄博市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情况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