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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淄博市实验幼儿园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招聘及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2 浏览次数:2618 文章来源:淄博市实验幼儿园

各有关考生: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招聘公告》《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规定,现就现场资格审查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招聘及公开招聘已进行网上报名并通过初审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4月24日(星期三)上午8:30—10:30

  地点:淄博市实验幼儿园一楼游艺大厅(淄博市张店区上海路与汇文路交汇口)

  三、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招聘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主要材料

  (一)报名表。

  (二)自荐表。

  (三)经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四)身份证、教师资格证。

  (五)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由学校盖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一。

  (六)由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应届毕业生提供)。

  (七)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办理面试通知单用)

  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请提供复印件留存。

  四、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主要材料

  (一)报名表、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可在资格审查公告发布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二)身份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一。

  2、2001年及以后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四)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可参照附件4样式出具)或解聘证明。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总量内人员外,也可在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四)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办理面试通知单用)

  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单并办理缴费手续,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现金。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淄博市实验幼儿园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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